1、耐酸鹼測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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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耐磋磨測定: 將試樣準確稱重後安置於試驗裝置之承台上,保持與水準面成45°之角度,然後由1100mm之高度將規定之沙粒落下10分鐘,擦去附著之沙粒後稱其質量,其質量減少量即為釉面之磨耗量。質量測定值應測至0.01g,磨耗量應小於0.01g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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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耐重壓測定: 將瓷磚表面向下,置於跨距10cm之兩根承力棒上,中間墊以橡膠墊,然後在跨距中央處藉另一根承力棒加壓之,加壓度應調整為約30秒鐘即可破壞,其抗重試驗標準如下:壁磚 80kgf/c,地磚 300kgf/c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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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耐高溫測定: 將瓷磚置於高壓蒸煮器內,使在水面以上至50mm,密室器蓋後,以均勻速度增加水蒸氣壓力,使在45分鐘至1小時內,增加至規定之壓力,以此狀態保持其壓力差在0.3kgf/c=以內,繼續維持1小時後,停止加熱,排出蒸氣後掀蓋取出試樣,檢查有無釉裂,釉面無裂紋者,方為合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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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長寬尺度測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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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翹曲測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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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吸水率測定: 將瓷磚放置於105~110℃烘箱內,保持約3小時後取出,冷卻至室溫,稱其質量,為乾燥時之質量,然後將該瓷磚浸入室溫之清水中,經過24小時後取出,以擰乾之濕布迅速擦拭表面,並即時稱其質量,作為吸水時之質量,其吸水率以下列公式求得:吸水率%=(吸水質量-乾燥質量)/乾燥質量x100,其標準值應在1%以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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